•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本科生导师制在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中的作用机制探索

——以西北政法大学实践为例

摘要: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科生导师制是培养德法兼修人才的重要“抓手”,是新时代高等教育“四個回归”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学生从中学教育向大学教育顺利过渡的现实要求。本科生导师制可以及时疏解学生心理压力,培养学生自我调适能力、抗挫折能力和合作意识;可以帮助学生打下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法律思维和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在立德树人中可以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培养法科学生既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又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修养以及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剩余7485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畅销排行榜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