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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视阈下的“战”“防”职能体系建设探索

根据公安部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为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职能体系,全国公安机关正按照“党委领导、部级抓总、省级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思路深入开展警务改革。

依照改革要求,公安工作中打击违法犯罪的“战”的职能以及社区防范的“防”的任务,分别划归市县专业警种和派出所承担。(剩余415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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