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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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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人生大事,但对不少“漂族”来说,领结婚证却着实是件麻烦事。

按照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要求,我国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但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这个要求对常年在外的群体而言,存在诸多不便。”李延亮是个北漂,他告诉《民生周刊》记者,人口流动已成为常态,但婚姻登记制度却没有与时俱进,“流动群体返乡办理婚姻登记,会产生较大时间、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剩余18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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