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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药品集采GPO模式值得总结推广

考虑到国家统一集采很难覆盖所有药品,为加快推动药品集中采购深化改革、全面实施,可以借鉴广东经验,将包括深圳药品GPO模式在内的典型模式纳入国家药品集采体系统筹管理和推广,允许各省市选择不同模式(运营平台)同台竞技,推动不同模式相互促进、优胜劣汰,推动药品集中采购发挥更好更大作用。

一、药品集中采购亟需完善并加快推进

针对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以药养医、收受回扣、滥开药品等问题,严重影响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国家不断探索推进改革,先后推动各省药品集中采购(2009年即形成各省级集采平台)以及医院“零加价”、推动药品采购“两票制”等,对抑制药品流通领域相关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医患矛盾不断加剧。(剩余33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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