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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债放弃继承权,无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很容易偷鸡不成蚀把米。

典型案例

2015年,以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为由,赵晓诗向刘长山借款18万元,并约定半年后全部还清。

考虑到对方是自己的发小,刘长山二话没说就向赵晓诗的银行卡转账18万元。

眼看半年时间过去,刘长山多次向赵晓诗催要欠款,但赵晓诗丝毫没有还钱的意思。(剩余28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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