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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监督权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基于拓展行政公益诉讼范围的思考

摘 要:信用日益受到公众关注并使我国信用监管逐步转向法治化轨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我国自2014年起重点关注、全面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占据独特的地位。发挥法律监督权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量:第一,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是检察机关的分内职责;第二,当前四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范围亦有维护信用之意;第三,基于拓展行政公益诉讼范围的要求。(剩余161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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