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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 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

摘  要: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必须坚持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制度逻辑。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进行的,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则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中央对回归之后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的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依法行使全面管治权,既坚持把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作为整个国家治理一部分的共性特征,又正确把握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而不同于内地的个性特征。(剩余127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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