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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离家出走并且不抚养孩子,算是遗弃罪吗

问:

2016年,我与妻子结婚后生育了一个男孩,此后我常年在外打工赚钱。2019年6月,妻子因与我感情不合而离家出走,还更换了联系方式,一直无法联系到她。自妻子走后,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照看,这期间妻子也没有给予孩子任何物质和精神上的照顾,请问妻子这样对孩子,能认定为遗弃罪吗?

答:

首先,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剩余3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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