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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扎实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

2012年起,济宁市部分县(市、区)开始承担全省农机报废更新试点任务,全市紧紧围绕加快淘汰老旧高能耗农业机械,鼓励引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切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保障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的总体目标,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废旧置新,加快现代节能、环保、安全型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切实推动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剩余39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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