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将参照传统卷烟监管

天风证券:此次修例将首先明確雾化电子烟的监管主体,由中烟作为监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管是主要目的,完全禁售或完全专营专卖的可能性较低。由于雾化电子烟等新型烟草本身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我们认为后期有望逐步落地对于雾化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的征税体系论证研究,将与我国传统卷烟类似,为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做出正面贡献。(剩余1307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畅销排行榜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