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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翻译的原则

徐荣
  
新教育论坛
2018年32期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关于翻译原则的比较有代表性的论述,来探讨翻译原则的重要性以及构建翻译原则的紧迫性,最后提出了构建系统的可操作的翻译原则和标准所要考虑的一些重要因素。

关键词:翻译原则;翻译标准;翻译原则的构建

引言

当今,翻译理论家们并未对翻译原则和翻译标准做出明确的划分,但有学者做过相关的论述。张泽乾在《翻译经纬》中提到:“翻译的原则并不等于翻译的标准。所谓的原则通常就指导思想而言,它是标准的理论化;所谓标准则指衡量尺度,它是原则的具体化。”国内翻译家关于翻译原则的论述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一、国内翻译家关于翻译原则的讨论

早在古代佛经翻译时期,就有了关于翻译原则的论述,比如鸠摩罗什的“天然西域之语趣”,玄奘的“五不翻”,虽然没有系统的论述,但也为后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到了晚清,思想家、翻译家严复在《天演论》(1898年)卷首的《译例言》中提出了著名的“译事三难:信、达、雅”。事实上,他本人并未明确指出这是他的翻译原则,也没有系统地论述“信达雅”。但严复的观点对后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刘重德先生在《翻译原则再议》中说:“我之所以不采用严复所讲的‘雅’字,而改用‘切’字,是因为‘雅’即所谓的‘尔雅’或‘文雅’,而‘雅’实际上只不过是风格的一种。因此,翻译起来,不能一律要‘雅’,应该实事求是,酌情处理,恰如其分,切合原文风格。‘切’是个中性词,适用于各种不同的风格。”再看看张今先生在《文学翻译原理》中提出的文学翻译标准“真善美”,“‘真’是真实性原则;‘善’是思想性原则;‘美’是艺术性原则。三者相互包含,不能割裂,形成辩证的统一体。”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关于“信”和“顺”的问题在翻译界引起了一场大讨论,主张直译的鲁迅提出了“宁信而不顺”,但主要是针对当时不负责任的胡译和乱译,实际上鲁迅认为 “凡翻译,必须兼顾两面,一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原作风姿”。论战的另一派是以赵景深为首的意译派,他在1982年《谈翻译的信札》中回忆道:“我不是不要‘信’,而是‘达’第一,‘信’第二,客观效果却成了要达不要信。”可见无论是直译派还是意译派,其初衷都是力求忠实于原文,力求语句通顺,只是现实和理想存在差距,就连“重神似而非形似”的傅雷也提出“最大限度内我们是要保持原文句法的,但无论如何要叫人觉得尽管句法新颖但仍不失为中文”。幸而后来,翻译家们都意识到,将直译和意译对立这种走极端的做法没有意义,伟大的作家翻译家巴金也认为好的翻译既是直译也是意译。

目前,关于翻译的原则和标准也仍旧是百家争鸣,尤其在文学翻译领域。翻译家许渊冲认为应通过创造和原作竞赛,因而提出了“美化之艺术”;罗新璋主张把意思说清楚,说够,说到位,文字要精练,把可有可无的删掉,哪怕是原文里有的也删掉;将《红与黑》介绍给中国读者的第一人赵瑞蕻认为译文应该合原著的愿意,像中文(指普通话,规范化的现代汉语,不要花哨不要半文半白);翻译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的文洁若认为应注意可读性,化开原文艰涩难懂的地方,追求译语流畅易懂,尽可能保持原作遣词造句的风格;意大利文学翻译家吕同六认为译作赢尽可能多的保持原作的艺术风貌,而不必刻意去加工译文文字;诗歌翻译家江枫认为应力求形神皆似,不得已时先做到神似而后形似;译莎士比亚的方平在谈到翻译原则时说“在翻译过程中和原作倾心相交,成为朝夕相处的师友,同时也不忘其本,心悦诚服的做忠实的追随者”;语言学家陈原认为“并非一字一句才叫‘信’,译者要传达的是完整的信息,而非孤立的词语”;郭宏安认为译文要尽可能传达出原著的风格,包括文字的风格,翻译的时候要用文字引导读者自己去体会“言外之味”而不是把这些“言外之味”翻译出来(许钧等)。

二、构建系统的翻译理论的必要性

首先,翻译的原则可以预防胡译乱译,促进翻译质量的提高。胡译乱译,侵犯了原作者的权益,误导了本国读者,也污染了本国文化。翻译原则能间接地影响译者的翻译实践,制定合理的系统的翻译原则能有效地提高翻译作品的质量。其次,翻译原则是翻译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构建系统的翻译理论,就不得不弄清翻译的原则和标准。再次,翻译原则为翻译批评提供参照标准。翻译批评对翻译活动起着督促作用,不仅能促进翻译水平的提高,还能引导读者欣赏译文领悟译文的美之所在。因为翻译不存在理想的范本,所以翻译批评只有遵循比较系统合理的翻译原则和标准才能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否则翻译批评家们各执一词,翻译批评就失去了本该具有的监督作用。最后,系统而合理的翻译原则能帮助初学翻译的人形成正确的翻译观。翻译原则那个让初学者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构建系统的翻译原则需要考虑的因素

第一,原文本的文类。比如社科类作品和文学类作品的翻译原则就应该有所差异。 第二,翻译目的。在构建系统的翻译原则时要考虑译者翻译目的。譬如近代翻译家苏曼殊在翻译雨果的《悲惨世界》时,为了批判孔子的话,自己杜撰了一段故事,并增加了一个人物男德(意在讽刺当时社会中一些人“难得明白”),“借此人之口,吐自己之言:‘那支那国孔子的奴隶教训,只有那班支那贱种奉作金科玉律,难道我们法兰西贵重的国民,也要听那些狗屁吗?’这种话原著显然不可能有”(谢天振)。 第三,译作所面对的译入语读者。译入语读者会影响译者的翻译原则。如严复当时翻译那些社科类作品主要是给当时的封建士大夫看的,想引起他们对西方先进思想的注意,所以提出“雅”的原则某种程度上是为了迎合这些人的口味。如此一来,我们讨论“雅”时应按照他那个时代的标准,毕竟翻译的原则和标准也具有历史性,随着时代的改变,翻译的原则也因该更新。第四,译者的权利和义务。确定译者的权利和义务能有效地形成翻译原则的构建。首先,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该考虑原文本所提供的创造限度,这个限度就是原文本赋予译者的权利。例如对《小王子》中serpent boas ouverts ou fermés的翻译;译文一:开着肚皮和关着肚皮的画(黄荭译《小王子》);译文二:不管看不看得到里面(李思译《小王子》)。译文一基本直译,译文二是典型的意译,通俗易懂。那么我们不禁会问,译文二是否存在过度诠释,原文本有没有给译者这个权利?其次,译者必须对读者和社会负责。译者有没有义务将原文艰难晦涩的地方化开以求明白畅晓,还是留给读者自己去领悟?许渊冲先生的“等化、深化、浅化”中的“浅化”就是针对这一问题的,郭宏安先生则提倡引导读者自己去领会“言外之味”。除此之外,译者是否应该考虑一篇译作对社会文化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是否有义务对不符合本国社会意识形态的东西做删减。 第五,要以翻译家们对翻译原则已经达成的共识为构建翻译原则的基础,以争议最多的问题为切入点。在前面提到了“信达雅”的讨论,“信”、“顺”之争,可以明显看到翻译家们对翻译原则达成了某些共识,但在细节方面也存在着分歧,这些分歧可以作为分析问题的切入点。在实践操作上,比较不同译本就是比较可行的方法。第六,翻译原则要具体可实施。在此,我们借鉴张泽乾先生对翻译原则和翻译标准的论述,首先要有一个总的纲领性原则,然后根据各种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具体的标准。

小结

因此,给翻译确定一套系统的原则和标准就是为了保证翻译活动的健康发展,促进译者翻译水平的提高。归根到底,翻译原则就是为了给翻译活动指明一个方向。从古至今,一代又一代的翻译家对翻译原则进行不懈的探索和讨论,促进了翻译的发展。同时,这些争论又通过翻译的发展而逐步得到了解决。这就为后人建立系统的翻译原则提供了基础。不过,在总结前人经验时应全面客观的考察影响他们翻译原则形成的因素,如翻译目的,译文读者,时代背景等等,以多元化的视角来构建翻译的原则。

参考文献:

[1]陈福康. 中国译学理论史稿.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

[2]黄荭译.小王子.北京 :作家出版社,2008年

[3]李思译. 小王子.北京 :外文出版社,2007年

[4]刘重德. 翻译原则再议.外国语,1999年第3期

[5]马祖毅. 中国翻译简史.北京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8年

[6]谢天振. 译介学.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年

[7]许钧等.文学翻译的理论与实践——翻译对话录. 南京 :译林出版社,2001年

[8]张今. 文学翻译原理. 郑州: 河南大学出版社, 1987年

[9]张泽乾. 翻译经纬.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

[10]周仪,罗平. 翻译与批评.武汉 :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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