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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生态化理念下的绿色专利制度浅析

赵敏
  
速读·上旬
2018年12期

摘 要:在发展绿色经济,提倡法律生态化的背景之下,在基本专利法的基础上添加一定环保因素,并提出构建起到环境保护作用的绿色专利制度,从法律制度的角度上倡导绿色技术创新,促使绿色经济逐渐走上一条稳定发展道路上。

关键词:法律生态化;绿色专利制度;分析

1法律生态化理念下绿色专利制度的研究意义

绿色专利制度的构建实际上是为了应对法律生态化这种发展趋势,在以往专利制度的基础上开展生态化构建工作。法律生态化这一个观点最早是由金瑞林教授在《环境法学》这一著作当中提出。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法律生态化观点就逐渐得到了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的重视,并逐渐向其他各个部门当中渗透,因此逐渐在民法、刑法以及诉讼法等部门法当中逐渐制定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创新型法律规范。我国《专利法》当中第五条做出明确的规定。针对违法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者是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应当授予专利权。虽然这一条当中并不带有清晰的环境保护内容,但是因为公共利益涉及到的范围相对来说较为广泛,假如某一项发明会对人体或者动植物的生命健康造成影响,或者是引发环境污染以及生态平衡破坏等问题,都可以说是对公共利益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可以说其中包含一定环保方面的内容。怎样才可以在专利法制当中添加一定环境因素,切实提升对绿色技术的保护力度,是日后绿色专利制度构建过程中,应当深入认识到的问题。

2法律生态化背景下完善绿色专利制度的措施

在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速度不断提升的背景之下,逐渐发现传统技术实际应用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缺陷,盲目追寻经济效益的背景下忽视和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种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虽然可以提升经济发展速度,但是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逐渐对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人们逐渐认识到了技术具有两面性,高效生产模式除去可以带来更多经济效益之外,也会引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因此为了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应当构建绿色专利制度,促使我国逐渐走上一条绿色经济发展道路上。

2.1逐步弥补立法制度中的缺陷

在我国范围内各个地区当中雾霾天气出现几率大幅度提升的背景下,我国环境污染问题越发严重起来,这些造成严重影响的污染问题应当得到有效地控制,科学合理的调整我国能源结构,切实提升技术革新力度,在这些问题的影响之下,我国构建绿色专利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构建绿色专利制度的过程中,会将生态文明理念及可持续发展观念为基础开展立法工作,积极提倡专利的生态化及绿色技术的创新。思想、基本原则以及制度设置过程中都应当秉承绿色环保理念,将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切实发挥出来。可以考虑到的问题是在日后修订现行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针对低碳经济及绿色技术专利等概念做出明确的规定,并在专利审查标准当中添加绿色审查标准,切实提升专利审查的范围。当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过程中,不单单应当将位移的专利制度作为依据,也应当得到生态环境法制的支持,更是需要得到其他配套法律的支持。

2.2逐渐构建起来绿色专利审查快速通道

目前世界范围内各个发达国家施行绿色专利制度的过程中,都使用到了一些特殊的措施,争取可以在绿色专利制度施行的过程中开辟出来一条快速通道,切实提升绿色专利的审核速度,促使绿色专利可以更为迅速的将自身的作用发挥出来。相较于普通专利来说,绿色专利的审查标准应当更为严格一些,除去应当符合普通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等要求之外,也应当在我国保护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做出一定贡献。因此在申报绿色专利的时候,除去需要向我国专利主管部门提交普通专利证明材料之外,还应当提交环境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价书。绿色专利制度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不单单可以创造出来一定经济效益,也可以创造出来一定社会效益,最终也就可以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起到一定促进性作用。

2.3施行绿色专利强制许可

专利强制许可,也可以称为是非资源许可,指代的是政府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过专利权人的统一,通过行政许可程序可以直接批准申请人施行这一项专利技术。专利强制许其实是对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垄断权做出的应对,其中包含的是公共健康强制许可、防止权力滥用的前置许可以及公共利益需求的强制许可等。绿色专利当中重视的是社会效益,一次你可以在绿色专利制度当中引入强制许可制度显得十分重要。依据现阶段我国在绿色专利制度领域中施行的强制许可模式,其实是将有利益全社会环境利益的事件当成是强制许可理由,并在强制许可费用以及期限等领域当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尽可能在不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造成过于严重影响的背景下,将绿色专利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3结语

为了规避绿色专利被授予之后带来授权过程中没有考虑到的不利影响,专利审核机构应当依据每一项专利申请过程中备案的具体内容,实时动态的进行监督管理,以便于可以及时找寻出来适应性比较强的防范措施,应当在绿色转移被授予之日起的两年当中,专利审核机构有权力对专利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审核。在过了这一段时间之后,如果有需要,也可以使用适当的方法对绿色专利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以便于可以对绿色专利制度的实际应用效果做出保证,以免绿色专利制度实际应用的过程中造成负面影响,最终也就可以在我国发展绿色经济的过程中,起到一定促进性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峥嵘.绿色知识产权体系构建与优先发展研究[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7.

[2]张金艳.绿色专利强制实施许可制度的立法实施及完善[J].河南科技,2017(18):19-23.

[3]徐子航.“绿色专利”,构筑生态文明保护屏障[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7-08-0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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