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2年年底实现村村有合格乡村医生
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提升村卫生所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2年年底,福州市实现村村均有达标村卫生所、合格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意见》明确,将实施村卫生所业务用房“村村清”行动,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共租赁等方式,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外,2022年年底前实现村村均有1所业务用房达标的村卫生所。(剩余1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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