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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信用档案体系建设

翟永平   
卷宗
2013年12期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显得越来越重要。而信用体系的建立需要信用档案的支撑。我国信用档案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也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在行业性信用档案方面有了很大发展,但与先进国家相比,我国的信用档案建设起步仍较晚,未形成有效的整合和有效的利用,还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还需要采取更多的有效的措施和对策来建设信用档案体系。

关键词:信用;档案;体系;建设

信用体系是由个人、企业和政府信用信用体系构成的,信用档案是记录法人和自然人信用状况,信用档案是构建信用体系的起点和基础。信用程度的高与低可显示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高与低,而信用的建成离不开信用档案的建设,信用体系的建立要以信用档案的建设为依托,信用档案建设是信用体系建设的物质基础。所以要建成信用体系,首先要建成信用档案体系。本文拟从信用档案的特点、信用档案存在的问题、如何建设信用档案等三个方面进行一个初浅的探讨。

1 信用档案的特点

目前我国信用档案主要还是以行业信用档案为主,对各行业信用档案未进行有效的整合和共享,没有真正形成综合性档案,其形成具有广泛性,利用查询也具有广泛性。另外,其还具有如下几个显明的特点:

1.1 鲜明目的性

信用档案是对自然人或法人社会信用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反映自然人或法人信用状况的第一手资料,其目的是通过一定的媒介和程序可向社会展现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从而对自然人或法人在社会活动中是否诚信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1.2 客观公开性

信用档案的形成过程就是信用主体活动的记录过程,所以它具有很强的客观性;同时,信用档案的建设是为了监督和控制信用主体是否诚信,所以信用档案建成后,要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公开,便于信用档案使用者查阅和了解,。

1.3 全面动态性

信用档案是记录信用主体社会活动的载体,只要信用主体不断介入社会生活,就会不断产生新的信用信息,所以其信用信息不断更新,所以其具有动态性;因其有动态性,对其也就要实行动态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信用档案内容的真实全面,使信用档案始终全面、客观地反映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

1.4 分散复杂性

目前我国信用档案以行业性为主要存在形式,如金融系统个人信贷记录、税务部门企业纳税记录、工商部门企业注册记录、公安部门个人户籍资料记录等,自然人或法人的信用档案被分散在各行业或各部门,信用档案形成广泛,对这些广泛的信用档案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整合和共享,从而形成分散的局面,而且人们的社会活动的复杂性,也决定了人们信用档案的复杂性。

1.5 自身信用问题

信用档案是在对信用主体活动进行采集、整理、整合评价而形成的,其质量高低直接受当时记录质量的影响,所以信用档案自身也存在信用问题,我们在形成信用档案时要必须十分规范和公正,这样的信用档案才有真正的社会价值,才能真正反映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

2 我国信用档案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国信用档案建设起步晚、规模小、体系不健全,综合档案还未真正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诸多问题。

2.1 信用档案建设法律法规滞后

美国、德国、英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非常重视信用管理的立法工作,美国针对信用管理的相关立法就多达数十项。而在我国,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在上海、深圳等地区也先后出台了一些信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但是还没有一部完整的、系统的信用管理的专门法律,我国的档案建设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从而导致社会信用缺失,信用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2.2 信用档案建设零散混乱

信用档案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各行各业,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决不是一个行业或一个部门所能承担的,目前我国信用档案主要还是以行业信用档案为主,各行业各自为政,还是未进行有效的整合和共享,综合档案还未真正形成,信用档案建设就显得十分零散而混乱。这样的现状,我们无从对信用主体的信用全貌进行了解,从而给信用信息使用者带来诸多不便,更使不守信用者有可乘之机。

2.3 信用档案建设手段落后

信用档案的建设主要依靠电子信息技术,我国目前电子信息技术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现代化监管手段、信息网络资源的利用等信息技术仍然较落后,仍存在许多问题。

2.4 信用档案建设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信用档案建设除了要求有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外,对人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等也有很高的要求。目前我国信用档案建设上,不仅人员数量相对缺乏,而且人员素质也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3 如何建设信用档案体系

3.1 摆正位置,避免盲目冒进

信用档案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不是哪一个部门或哪几个部门就能完成的,它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需要资金的投入,需要人才队伍的建设,需要现代技术的支持,需要专门机构对各行业信用资源进行整合、利用和开发等,它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逐步发展和成熟起来。

3.2 稳步推进,避免漠不关心

信用档案建设是一个长期的、逐步的过程,在信用档案建设过程中,我们要有积极的参与意识,和广泛宣传意识,动员到每个人、每个部门都来参与信用档案的建设;同时,也要引导档案建设人员要适应新形势、学习新知识、研究新问题,不断提高信用档案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信用档案的建设打好基础,提供专业服务。

3.3 注重整合,避免分散零乱

信用档案的整合,不仅要求各行业内部对信用主体的信用档案进行整合,而且特别对各行业间的信用主体的信用档案进行资源整合。在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已走在前列,他们的信用制度已有150年的历史,信用档案已成为西方人的“第二身份证”,他们的成功经验可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目前,我国信用档案体系的建设正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但分散零乱、各自为政、信息不共享、体系不健全等现状仍严重存在,我国的信用档案建设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总而言之,信用档案体系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某个部门或某几个部门的事,也不是某个地区或某几个地区的事,它涉及政策层面、资金投入、技术支持、队伍建设等,它需要整个国家和各级政府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安排,更需要整个社会的重视和参与。

参考文献

[1]王天泉:《构建社会信用大夏坚实的基础——首都部分专家与金融领域档案部门负责人谈社会信用体系与信用档案工作》,《中国档案》2002年第2期。

[2]郝慧明:《建立信用档案的调查与思考》,《中国档案》2002年第6期。

[3]赵怀勇:《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经济参考》2002年第26期。

[4]王自峰《信用档案及信用调查制度的建立》、《山西档案》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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