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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海陵区实施国家基药制度的现状及对策

张莹凤
  
卷宗
2013年12期

摘 要: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要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价格管理、报销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保证群众能够获得基本用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负担,推动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工作,目前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初步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由于体制与机制的原因,在试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做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本文在分析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础上,指出了存在的具体问题并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方案。

关键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问题;对策

2009年8月18日由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9部委还同时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根据规定,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实现的目标是: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国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国家确定了包括西药、中成药共计307种药品种类,江苏省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另增补290种药品种类。至此江苏省可实施的基本药物种类已有597种。

1 我区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资料统计:海陵区是泰州市的主城区,面积23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1.73余万。社区发育程度相对较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起步较早,经过三年的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6个街道和3个乡镇中,建有“京泰路、苏陈、罡杨、城东、城南、城西、城中、泰山”等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九龙中心卫生院,28个标准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51个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岗医务人员374名(其中在编人员235名),社区卫生服务站有卫生技术人员116人,村医119名。

2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2.1 基本成效

1、居民看病价格明显降低,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我区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一是药品价格低廉和优惠报销政策的实施,特别是新农合住院病人,极大地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费用负担。至2010年底,人均门诊费用从88.6元下降到52.3元,住院床日费用从365.6元下降到218.2元;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病人显著增多,2010年4-12月,门急诊人次208616人次,同比上升13.3 %,住院人数2774人,同比上升22 %,通过政策引导群众首诊在社区、康复回社区的目的得到初步实现;三是就医药品费用比例大幅度下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0年4至12月就医费用结构中,药占比由原来的60%下降为52 %,乱开药、大处方的顽症得到根本遏制。

2、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得到遏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后,药品种类国家统一规定,价格由省统一招标,统一招标配送机构,这样客观上切断了药品使用与单位的利益链。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工作有了可靠的基层组织保证。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杜绝腐败的产生。

3、乱用药、乱用抗生素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由于国家基本药物的种类规定了用药的要求,使得过去不是按照实际需要来配药,造成了开大剂量药和开大量抗生素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后,这种现象明显减少。

4、农村公共卫生的服务得到加强。由于实施基药后单位的利益链切断,可以调动大量的医务人员从事公共卫生服务。走村入户为群众服务,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了农村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重的良好局面。

2.2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本药物在我区实施1年多来,基层医疗单位普遍觉得不适应,一是患者不适应,未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各类医院配置的药品大都是中高档药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大部分的患者,特别是患有慢性病和常见病的老病号配不到适合自己长期服用的药品。二是医务人员不适应,长期以来对病人用药的疗效和安全性考虑,觉得现有的597种药品性能和疗效不够清楚,在使用上不适应。在实践中各基层卫生院普遍反映基本药物中小儿科药品少如最常见的小儿退烧药和一些专科用药(妇科、皮肤科)严重不足。当前农村基层卫生院,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还是主要的方面,特别是乡镇基层卫生院地处农村,到区级医院又有较长的路程,还是存在不方便,如果这些基本的常用的药品没有,必然给基层卫生院的正常基本医疗服务带来很大的问题。

2、政府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的政策措施跟进缓慢,不能适应现阶段医改的需要,主要有:

(1)、机构管理体制不顺。目前,海陵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办主体多样。“城西、京泰路、苏陈、罡杨”4家中心及九龙中心卫生院为政府举办;“城东、城南、城北”3家中心为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承办;“泰山中心”为政府举办,但委托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管理;“城中中心”为市人社局承办。2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多数为挂靠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而实际由私人投资承办。

(2)、人员编制无法到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和住院病人数量大幅增多,而医务人员明显不足。虽然,区编办一次性核定了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编制数(417名),但未制定具体编制落实分步实施方案,未能将人员进编,也未实施人员聘用,182个缺编岗位不能到位,医疗服务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医疗安全风险不断增加。

(3)、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近年来,虽然抓住国债扶持的机遇,改扩建了“苏陈、京泰、罡杨”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3个中心基础设施面貌明显改观。但纵观全区而言,基础落后的状况仍很严重,以城市中心区尤为突出,如:城东中心已拆迁,城南中心为简易房,泰山中心为危房改造,城西中心布局凌乱,城北中心尚无业务用房等。

2.3 今后工作建议

1、理顺药品管理体制。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每个建制乡镇、街道都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理顺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各类医院和社会组织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明确为区政府举办的有独立法人身份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配置“人、财、物”,行使直接管辖权。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律与举办医院和社会组织脱钩,按辖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只有理顺管理体制,才能保证与国家政策衔接,才能保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才能保证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2、完善药品管理体系。现行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保障了广大群众看得起病,但对于一些慢性病人,老年病人从目前597种药品是不能满足需要的,应该采取更加灵活的药品供应机制,可以采取将省规定的291种药品划出30%至50%的药品比例,由市一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用药习惯和需要,统一规定药品品种,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这既有灵活性也不违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样可以更多的考虑选择小儿患者、专科用药和必须的多发病、常见病的药品。

3、建立适当补偿机制。“强基层”是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可以毕其力而一役,而“建机制”则事关长远,不能一蹴而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否正常运转,公益性能否长期保持,服务群众的能力能否不断提高,都与“建机制”密切相关。因此,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精神,建立稳定、长效、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发挥财政基本保障和兜底作用。

4、科学设定工作岗位。区编办尽快在核定的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总数内,结合各单位实际工作量,将目前实际在岗的374名人员,作为2011年人员编制数核定,对缺编数通过向社会公开招录进编,或实行合同管理。主管部门按照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同岗同酬的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原则,对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统筹安排。

5、加快实施基础建设。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建设落后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主要原因是缺乏投入主体。大医院的扩建动则投入几个亿,一个学校的教育现代化建设动则投入3-4千万元,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只要有4-5百万元就能显著改观。建议市、区、镇(街)三级财政拿出一个建设投入方案,争取在1-2年之内完成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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