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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新规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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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能够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并对激励创新、引领创新、保护创新和服务创新作出贡献,是国家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基本定位,由此决定了知识产权人才属于典型的复合型人才。然而,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开办至今,一直无法很好地回应实践对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出现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结构性矛盾。《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即“学士学位新规”)新设的辅修学士、双学士学位等学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目前教学双方在本科人才培养計划之外开展第二专业教育的顾虑,从而为解决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供需矛盾带来了机遇。(剩余87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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